天津落户政策
天津落户政策:
1、购房入户
落户条件:
天津积分落户
90㎡以上: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以上(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后),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90㎡以下: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以下(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之前)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且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居住证(即2年社保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天津积分落户
2、学历入户
落户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是一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3、毕业入户
落户条件:
非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前提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前提条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市成都。
非正常情况(口袋户)落户成都——毕业后未办理上户手续,户口还滞留在学校宿舍者。
4、暂住入户
天津积分落户
落户条件:
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天津积分落户规定是什么
1、申请积分落户需在天津拥有居住证。
2、在天津要连续满一年的社会保险。
3、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对照积分分值表满足积分要求。
天津积分落户新规定,修订了《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仔细阅读《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申报指南》、《天津市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申办。
第一期积分落户开办及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申办流程为: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联办部门经办流程为:审核受理(补正)→确认分值→公布(复核)分值→公示入户名单→发放准迁证。
天津积分落户
2、申请单位注册时应选择市政务服务中心或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唯一受理点完成当期申报,请企业群众合理安排申报时间以确保申报成功。
3、按照《市人社局等七部门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申请单位符合规定要求予以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在办理居住证积分时,缓缴的月份视同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月份,符合其他受理条件的,积分人社局窗口先予以受理并确认相应分值。
4、入户名单公示期满,申请人在入户公示名单内,申请单位尚未完成缓缴的,按规定完成缓缴后,准予申请人入户并发放《准迁证》。申请单位未按规定完成缓缴的,申请人不予入户。
5、6月将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公布积分分值,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随后公示入户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届时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密切关注,逾期将无法查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