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持引进人才“绿卡”市人社局人才引进落户

天津持引进人才“绿卡”市人社局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机构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咨询电话88908890办理时间早9:00 – 晚17:00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办理程序天津市人才引进绿卡一、受理条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我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受理的工作调动人员,持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发放的人才绿卡以及市人社局开具的调令,可到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落

  天津持引进人才“绿卡”市人社局人才引进落户

  办理机构

  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理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咨询电话

  88908890

  办理时间

  早9:00 – 晚17:00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程序

  天津市人才引进绿卡

  一、受理条件: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我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受理的工作调动人员,持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发放的人才绿卡以及市人社局开具的调令,可到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落户。

  二、申请人须出具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调令;

  2、《工作调动人员申请落户登记表》;

  3、《毕业证》(全日制普高本科以上)及学历认证、《职称证》及相关评审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个人)》;

  4、本人调动落户单位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

  5、本人调动、配偶及子女随迁落户自己名下合法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6、男方携带的非婚生子女随迁的及出生医学证明造假的,须到司法许可的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

  7、引进人才“绿卡”A卡或B卡

  三、受理审核:由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审核。

  四、领取材料:从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领取《登记户口通知书》或《准予迁入证明》,到所属区县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费用情况

  免费办理

  办理依据

  人事部关于印发《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1】4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