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类群体”可申请落户滨海新区

加快落实市政府“滨城”户籍新政,服务新区产业工人、在“滨城”持有效居住证的准市民、贡献者、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等重点群体在滨城落户,为重点企业集体落户提供保障。

“六类群体”可申请落户滨海新区

加快落实市政府“滨城”户籍新政,服务新区产业工人、在“滨城”持有效居住证的准市民、贡献者、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等重点群体在滨城落户,为重点企业集体落户提供保障。

优化滨城外籍人才引进流程,对符合天津市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外籍人才,经由天津市人才主管部门或滨海新区政府、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出具推荐函,可直接办理永久居留手续。

天津落户

“六类群体”包括:

我市高职及以上院校的在校生、毕业生,户口在院校期间就可以申请落户

在滨海新区正常经营的企业就业,企业为其正常连续缴纳1年社保的产业工人可以申请落户

在京冀等外省市成建制企事业单位工作,随企业迁来且任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以申请落户

持新区有效居住证满3年,缴纳个人社保1年,且在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准市民可以申请落户

在滨海新区创业,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且聘用就业人员5名以上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可以申请落户

获得滨海新区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贡献者可以申请落户。

此外,户籍新政还明确了同期无异地社保和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的条件。

天津落户

增强滨海新区人口导入能力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在“滨城”落户。符合条件的本市范围内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在校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支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直系亲属通过投靠方式落户。(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教体局)

(二)鼓励新区产业工人在“滨城”落户。在新区正常经营的企业工作,且在该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1年的居民(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保记录),由个人和企业共同提出申请,可在新区落户,其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直接落户(不得注册高中、职高及以下学籍),超过35周岁的须在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三)鼓励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落户。经区政府或各开发区管委会集体研究认定并签订框架协议的北京等外省市整体迁移企事业单位,支持其随企业迁来的职工(在企业工作满一年)在新区落户,支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通过投靠方式在新区落户。(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各开发区)

天津落户

(四)鼓励在“滨城”生活的准市民落户。持新区有效居住证满3年(近1年在津正常连续缴纳社保费且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保记录)、且在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居民(不得注册高中、职高及以下学籍),支持其落户合法稳定住所。在新区创业,且该企业聘用5名以上就业人员(企业为其连续缴纳1年社保且同期无异地社保),企业原始法人代表(不得注册高中、职高及以下学籍)正常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且外省市且同期1年无社保记录,支持其落户稳定住所。(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if !supportLists]-->(五)<!--[endif]-->鼓励为“滨城”贡献者落户。对符合条件的新区区级及以上荣誉获得者,可申请落户。(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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