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落户新政策是什么

天津市政府发布《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决定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试行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取消现行暂住证。办法中有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以通过积分落户的方式来取得天津市的常住户口。

天津市政府发布《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决定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试行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取消现行暂住证。办法中有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以通过积分落户的方式来取得天津市的常住户口。

1、天津本地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以后,市政府要求各个人才办理入户时,必须要求办理人在津工作,并提供缴纳社保证明。

2、天津本地高职院校(大专学历),出台新规定,凡是在天津市大专或高职院校毕业的,毕业当年若能与天津本地公司签订2年及2年以上劳动合同,则可以拥有天津市集体户口,一般要求公司给予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的情况。

3、外地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基本上要想落户天津,只能在天津工作,并由公司办理落户,没有其它方法。

4、外地院校高职院校(大专学历),只能申请居住证,通过积分办理入户。

需要注意:应届生办理落户时一定要注意时间安排,一般每年5月份各人才会到学校进行人事代理相关讲座,错过时间就要额外的成本了。

天津落户的方式有哪些?1、人才引进

(1)本市注册企业引进的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有自己名下住房,准予本人、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在津落户;

(2)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学历的外省市人员(含“两区三县”到其他十三区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已与我市注册企业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准予在津落户(注意:在津工作满三年的,准予配偶投靠落户)。

2、积分落户

(1)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2)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3)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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