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落户政策:放宽投靠配偶条件

2017天津落户政策:放宽投靠配偶条件 2016年4月底,天津公布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第三部分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中提到:调整完善迁津落户
    2017天津落户政策:放宽投靠配偶条件,2016年4月底,天津公布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第三部分“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中提到:调整完善迁津落户政策。落实人才集聚战略,健全人才标准,完善人才落户政策,优化引进人才“绿卡”制度;适度放宽配偶间投靠、父母同子女间投靠迁津落户条件;合理引导、控制人口迁移,逐步解决历史遗留的落户问题。
    2016年年底,天津公安提出“调整全市投靠配偶落户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投靠配偶来津落户政策调整为:本市户籍居民与外省市户籍居民结婚满3年,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将外省市配偶户籍迁入我市落户。”而之前,投靠配偶落户需要满足“登记结婚满10年、年龄满35周岁”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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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天津落户政策,但是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的政策并未一并放松。
    2017年3月,天津市公布《天津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工作方案》,再次提及放宽投靠落户:“(八)调整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津落户政策。统一并放宽夫妻投靠、亲属投靠在津落户政策;积极稳妥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返津落户等历史遗留户口问题。”但相关政策并未同步出台。直到近日,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天津公安局官网)更新“投子女落户”条款,正式放宽投靠政策。
    被投靠人在津居住时间由10年缩短为5年
    外省市人员投靠子女落户,之前天津市的办理条件为:申请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在津居住,子女户口均在津且来津落户满十年以上,不含蓝印户口转常驻户口人员。男女双方均应达到政策规定的条件后一并申报。
    新政策为:外省市户籍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投靠子女在天津连续居住满5年,子女均为我市居民户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天津落户。
    对新近落户天津的“新市民”而言,投靠落户新政着实是个好消息,本人落户后,自己的子女、配偶、父母都能较快落户天津,实现您全家团聚。享受天津的优质教育资源。圆您子女跨入重点大学的梦想。
    2017年天津落户新政策
    一、天津落户对象限制
    1.投靠配偶:35周岁以上,投靠配偶在津居住10年以上。
    2.投靠子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他处无子女投靠,子女户口均在津。
    3.投靠父母:18周岁以下子女已随父或母在当地落户的,准予在津落户。
    4.引进入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自己名下有房,本人、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可在津落户。本科35周岁以下,已与我市注册企业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准予在津落户。在津工作满三年的,准予配偶投靠落户。
    5. 离(退)休人员:家庭基础在津,单身在外地工作,按国家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来津投靠配偶,准予在津落户。
    6. 农投农结婚:外地农业人口与我市农业人口结婚以及“两区三县”农业人口与其他13区农业人口结婚,随迁子女18周岁以下的,准予在津落户。
    7.突出贡献:纳税金额达到规定要求的,可准许本人及其配偶、18周岁以下子女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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