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月6日)上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发布。《细则》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发改委、公安、教育、国土等部门制定,以综合评价、量化标准、公开透明、程序规范为原则,旨在综合评价引进人员素质及社会贡献,通过积分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赋分,使部分达不到户籍准入条件的人才通过这一渠道在我市落户。
记者了解到,该积分指标体系分四部分,各指标累计达100分可申请积分落户,鼓励落户黄岛区、红岛经济区,献血、志愿服务有加分。
政策对象
积分落户适用于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本市城区和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城区和新区就业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青岛积分落户细则,无犯罪记录青岛积分落户细则,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城区和新区的人员。根据《细则》,城区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不含青岛红岛经济区)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指黄岛区(不含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青岛红岛经济区。此外,根据青岛市政府办公厅2009年出台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的意见》,公共租赁住房不予办理承租家庭的户籍迁入手续。
指标体系
主要由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和负积分四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分指标包括年龄情况、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参保情况、住房情况五项指标。其中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可获20分,36周岁以上每增长1岁减1分。文化程度方面,本科学历70分、大专学历(包括高技)50分、高中学历(包括中专、职高、中技)30分。技能水平方面,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工、初级工分别可获60分、50分、30分。在城区和新区合法固定住所建筑面积超过45平方米的可获30分;导向分指标包括紧缺工种、落户地区两项指标。其中,紧缺工种是指《青岛市紧缺工种目录》内包括车工、数控车工、铣工等在内的81个工种,目录也将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进行调整。对申请落户黄岛区(不含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岛经济区的,将给予20分加分;附加分指标包括投资纳税、表彰奖励、社会服务三项指标。其中,社会服务包括参加义务献血、通过青岛市志愿服务网进行注册成为志愿者并参加志愿服务,每次献血积1分,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积1分;负积分指标为违法失信一项指标。
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可申请参加积分排名,市发改委对年度落户总量实施指标管理,每年将有两千名积分落户人口计划指标。
申办流程
根据《细则》,我市积分落户实行集中统一办理,办理流程包括网上申请、初审、复审、积分排名公示、复核、落户名单公示、办理七个环节。
网上申请:市人社局每年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积分落户办理时间、受理地点及相关事项。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积分入户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本人相关信息,经系统初评总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可向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地人社局正式递交申请材料。
初审:各区积分入户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经确认资料无误后,按照《青岛市积分落户指标体系表》的设定进行初审,初审积分达到100分的,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回执。若初审积分未达到100分的,则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复审:市人社局汇总有关材料及数据后,按照积分指标体系责任分工,组织有关处室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等市直单位对积分证明材料进行复审。
积分排名公示:市人力社局汇总复审情况,确定最终积分,并按照积分高低对申请人进行排名并公示。积分相同者,按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短排名。
复核:市人社局将申请人积分排名情况报市发改委复核。
落户名单公示:市人社局根据市发改委复核确认的申请人积分排名和年度积分落户指标总量,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落户人员名单。
办理: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签发落户卡,申请人凭落户卡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办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落户手续。
《细则》还规定,对采取故意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对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现实意义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市区有流动人口约一百万。“积分落户实施细则发布后,将成为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不符合户籍准入条件的人才,或者因各种原因无法通过人员调动实现落户的人才,都可以走积分落户通道。”谈到《细则》出台的意义,市人社局市场管理与人员调配处处长刘大雄表示,积分落户是我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的“兜底”项,这对解决我市现有大量“存量”人才的“落户难”问题,具有现实的积极意义和长远的示范效应。
点击查看附件一:青岛市积分落户指标体系表
点击查看附件二:青岛市紧缺工种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