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积分落户 《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收取

日前,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官网公布了“关于收取《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的情况说明”的通知,通知详情如下: 2016年下半年积分入户工作开展一个月以来,有群众反映,市区和

日前,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官网公布了“关于收取《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的情况说明”的通知,通知详情如下:

2016年下半年积分入户工作开展一个月以来,有群众反映,市区和滨海新区公安窗口关于收取《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的要求不一致,现对此情况做如下解释:

一、目前公安窗口考虑到申请人回原籍开去证明时间长,过程复杂,为节省申请人时间,保障申请人合法利益,确保申请人预约之后顺利进入打分阶段,在前置审核过程中不要求群众提交《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公安窗口先审核其他落户材料是否合格。

二、根据《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津政办发【2016】32号)要求,居住证积分入户申请人应当向公安服务窗口提交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公安窗口审核落户资料合格后,到人社局打分阶段期间,需要群众提交《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如无此证明,会影响积分入户的打分情况,导致部分群众无法落户,所以申请人需要在打分之前尽快提交证明。

落户帮解读:落户帮于8月19日发布文章“《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被踢出材料清单 但仍需提供”详解了《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为何还需开具的原因,并提醒大家尽早着手准备。如今官网更新相关通知,说明《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仍需提供,但时限有所放宽:公安窗口审核落户资料合格后,到人社局打分阶段期间,需要群众提交《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如无此项证明,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天津居住证积分落户指标及分值表》中关于负积分的规定:5年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减100分,不提供这项证明的申请者可能会默认为“有刑事犯罪记录”,进而被减分最终导致部分群众无法落户。

链接:如何开具《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在津居住5年以上的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即可到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开具;

若是在津居住不满五年,还需向物证鉴定中心出具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具体办理单位为: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

电话:58874841;

地址:津沧高速公路津静收费站南侧;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半至11点半下午1点半至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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