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推进户籍改革,2020年人口城镇化率65%以上

3月2日,我市召开 户籍制度改革联席会议 ,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各功能区域人口有序转移,特别是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与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劳动力

  3016年3月2日,重庆市召开户籍制度改革联席会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各功能区域人口有序转移,特别是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与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劳动力向城市发展新区与都市功能拓展区转移。会上,有关人士对重庆市如何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行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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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三大目标

  一是创新人口管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实施居住证制度。

  二是优化人口布局。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突出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集聚;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突出人口有序减载、梯度转移。

  三是提升城镇化质量。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5%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

  配套要求“三个到位”

  一是规划调控要到位。结合人口变化,完善产业区、居住区空间布局,引导城市人口合理布局。

  二是综合功能配套要到位。做到居住、社保、教育、医疗服务等功能的及时配套。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租售并重的住房供应体系,妥善解决户改群体的居住问题。

  三是城市文化建设要到位。既要不断提高人口素质,提高城市文明水平,也要建设包容性城市文化,促进不同群体和谐共处、相互包容。

  政策设计“处理好四类关系”

  一是户籍制度改革与其他配套改革的关系。户籍制度改革要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公共服务供给、资源优化配置等改革联动,确保政策协调、配合紧密。

  二是统一城乡户口登记与户籍福利的关系。抓好统一城乡户口登记法律法规的衔接、新旧政策衔接以及与国家顶层设计的衔接,确保改革依法合规、上下一致。

  三是改革时序与稳定发展的关系。立足市情完善改革方案,科学设计改革时序,循序渐进,逐个突破,确保改革总体平稳有序。

  四是市内和市外的关系。对市外迁入人口,要积极承接,决不能歧视怠慢,差别对待。对人口迁出,要持理解、包容和支持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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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转移把握“四项原则” 抓好四件大事

  四项原则

  功能导向原则——要遵循人口流动规律,按照“产业跟着功能走、人口跟着产业走、建设用地跟着产业和人口走”的思路,促进全市人口有序转移。

  产城融合原则——要以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为引领,以产促城、以城纳人、职住平衡,实现转移人口安居乐业。

  转移自愿原则——尊重人口转移意愿,用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充分保障转移人口权益,多渠道引导人口转移。

  “一盘棋”原则——人口转移政策设计,既要立足区域发展差异化、资源利用最优化和整体功能最大化,又要体现全市一体化发展。

  四件大事

  一是抓好生态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要强化就业培训服务,增强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着力发挥劳动力对口联系机制作用,推动大都市区和大生态区之间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引导转移人口市内就业。

  二是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围绕各功能区域产业布局,着力从平台搭建、用地保障、资金融通、政务服务等方面完善政策、优化环境,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支持。

  三是保障转移人口权益。要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落实好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教育等优惠政策。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抓好产业发展、就业扶持、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等精准扶贫工程。

  四是完善资源优化配置机制。科学制定人口转移与建设用地和财政转移支付挂钩的机制,推动人口减载区与人口集聚区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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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户原则

  “三自愿”“五不许”

  “三自愿”,即落户自愿、承包地流转自愿、宅基地和农房处置自愿。

  “五不许”,即不许下达考核指标,不许与当事人利益挂钩,不许强迫转户,不许强迫农民退地,不许以转户作为招收或辞退职工的依据。着力推动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吸引优秀人才和劳动力落户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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