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户籍政策的相关规定,迁移户口人员应当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到迁入地并实际缴纳,才能异地落户。而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逐渐深入,三地间异地投资的企业越来越多,由于跨省转移接续社保较为困难,大量社保关系在异地的职工无法办理户口迁移。
为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天津率先实现对北京、河北的社保同城认定,成建制落户天津的京冀企业可以直接为员工申请天津户口。这也是日前天津公安机关推出的5大类18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计民生服务措施内容之一。
7月21日,天津市公安局举行了落户新政咨询会,发放了新政策实行后的第一批准迁证,有8名职工拿到了的第一批户籍准迁证。
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四支队支队长张占国:“北京、河北省大型企业在天津落户,它的职工在异地的社保,我们天津市视同为在天津缴纳了社保,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某企业负责人:“天津市的户口才是我们落户的人才最关心的一个核心问题,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只有让职工们没有任何后顾之忧,才能真正地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