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武清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具体招生政策

天津武清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具体招生政策各镇(街)教育办公室,各国(民)办初中、小学:为全面推进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武清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天津武清就近入学招生政策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意见》,努力为适龄少年

  天津武清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具体招生政策

  各镇(街)教育办公室,各国(民)办初中、小学:

  为全面推进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武清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

  天津武清就近入学招生政策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意见》,努力为适龄少年提供公平、均衡的教育条件,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不断完善招生办法,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平稳运行,持续推进。

  二、总体要求

  (一)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和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初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二)各镇(街)教育办公室、直属初中、小学要根据区教育局下发的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做好本单位招生工作,并于招生结束后,将招生总结上报区教育局。

  (三)全区初中、小学招生时间按市教委文件规定招生时间执行,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

  (四)各初中、小学要将招生政策、招生学区片等及时对外公布,实行信息公开。

  三、招生办法

  坚持属地管理、划片招生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所有国办初中、小学均须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片,规定的招生时间、地点和要求,为服务区学生办理登记入学手续。各镇(街)教育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本镇(街)内招生工作。城区直属初中、小学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武清城区中小学入学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招生。

  四、招生政策

  (一)招生时间:

  以市教委下发文件通知为准。各校招生时间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及时上报招生总结。

  (二)招生条件:

  1.凡具有本地正式户口或蓝印户口的学生或适龄儿童,持户口本(学生户主必须是父母)、房屋居住的有效证件,到所属服务区初中、小学报名登记。

  城区中小学入学基本条件:

  (1)学生户籍与其父母的户籍在同一户口册上且同在城区。

  (2)学生父母在城区必须有带产权证的住房。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但户口与住房不一致的,本着“属地”原则以住房为准。

  2.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持有户口本、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回执)、务工证明和住(租)房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小学入学),在免试就近入学、免收学杂费等方面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小学入学须按照市教委要求提前登记,统筹入学。)

  3.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应当提出申请。

  4.任何学校不得跨区招收外区县学生。

  5.华侨子女、港澳、台湾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武清入学,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初中、小学入学区域划分:

  1.各镇(街)教育办公室指导本镇(街)学校招收本镇(街)服务区学生。

  2.城区直属初中、小学在区教育局统一协调、指导下进行招生。城区初中、小学入学区域划分如下:

  初中:

  杨村二中:京津公路以东,三号道(中信广场南边道路)以北(即不包括五一阳光、潞河苑、慧翔龙苑)。

  杨村五中:运河以西、雍阳西道以南、泉发路以东、前进道以北。

  杨村六中: 运河以西、雍阳西道以北,泉发路以东。

  杨村七中:雍阳西道以南、翠亨路以西。

  杨村八中:京津公路以西、运河以东、前进道以北的地区,加上京津公路以东的五一阳光、潞河苑和慧翔龙苑小区。

  杨村九中:翠亨路以东,泉发路以西,光明道以南,前进道以北。

  杨村十中:东蒲洼拆迁小区中的蒲瑞祥园、蒲瑞和园。

  杨村十一中:东蒲洼拆迁小区中的蒲瑞馨园。

  小学:

  杨村一小:运河以东,育才路以西,大桥东道至原雍阳中学校门至原教研室后身以北,文采巷与文华巷分界处以南。育才路以东,文采巷与文华巷以南(原教育局宿舍部分除外)。

  杨村二小:运河以西,泉发北路以东, 雍阳西道以北(七街学生也可以回杨村回小)以及水电部南院。

  杨村三小:运河以西,建设南路以东,前进道以北,雍阳西道以南。

  育才小学:运河以东,文采巷与文华巷分界处以北,上朱庄加油站以南和机场家属区。

  王庄军民小学:运河以东,三号道以南以及196旅部队、王庄村。

  杨村回小:泉州南路以东,运河以西,振华道以北,雍阳西道以南的七街学生。

  杨村四小:运河以东,育才路以西(含原教育局宿舍部分),三号道以北,大桥东道以南(从原雍阳中学校门至原教研室后身以北除外)。

  杨村六小:泉州南路以东,雍阳西道以南,建设南路以西,强国道以北,此范围中的回小服务区、水电部院内、广厦南里除外。

  杨村七小:泉州南路以西,雍阳西道以南,泉旺南路以东,强国道以北,此范围中的和平里小区除外。另外此范围外的松鹤园小区划入七小服务区。

  杨村八小:翠亨路以东,强国道以南,泉旺南路以西,前进道以北,包括颐安西区、顺驰小区、翠亨花园小区、

  和悦花园、天骄里、玉翠园(荔城公馆)。

  杨村九小:雍阳西道以南,翠亨路以西,包括亨通花园小区,北岸尚城小区。

  杨村十小:建设南路以西,泉旺南路以东;强国道以南,前进道以北。具体包括福苑小区、盛世华庭小区、颐安花园东区,再加上此范围外的广厦南里小区,和平里小区,雅静园小区,富民里小区、华庭豪苑小区。

  杨村十一小:保利小区,栖仙西区,翠景园小区,盛世天下小区。

  杨村十二小:蒲瑞祥园小区、蒲瑞和园小区。

  杨村十三小:蒲瑞馨园小区。

  杨村十四小:上下园小区、第六城小区。

  杨村十五小:运泽花园、泽信金汇湾小区。

  健全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机制。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民办校要按照办学规模,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积极探索招生办法。

  (四)未建、迟建配套学校的新建住宅小区,其开发商应尽早与区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解决所属小区配套学校的建设问题,以满足本小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五)凡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学校一定要加以关注并给予特殊照顾,确保三类残疾学生入学率达95%以上。

  (六)禁止各单位以任何形式开设重点班,特长班。招生班额要严格控制,确保初中每班人数在45人以下,小学每班人数在40人以下。

  (七)凡有我区户籍在外区县就读的六年级学生,申请回我区升学就读初中的,由区教育局统一协调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八)每年区教育局下发招生文件,规范招生、转学工作,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社会的稳定,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普教科成员为组员的的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专项领导小组,各初中校一定要高度重视,成立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招生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招生工作的有序、稳定。

  (二)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和信访工作。

  在招生前,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武清区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宣传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成果,宣传“身边好学校”,为招生创设良好氛围。

  各学校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招生政策,做好本学校的招生工作。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招生信访接待工作,妥善处理好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避免家长进一步越级上访。

  (三)加强管理,严肃招生、转学纪律。

  在招生、转学工作中,区教育局继续加强对招生、转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转学行为,坚决制止各种名目的乱招生、乱收费现象。

  五、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一)城区学校必须严格审核新生入学和学生中途转学基本条件,禁止招生考试和跨片招生、转学,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二)对于还迁户子女,其还迁小区归属的服务区学校必须无条件接收其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城区学校接纳的还迁户学生,享受本服务区学生同等待遇,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额外费用。

  (三)各单位在招生、转学工作中,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及时与区教育局普教科沟通协调解决。

  六、新生建籍和学生中途转学管理的有关要求

  为规范城区学校学籍管理,保证新生建籍和学生中途转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各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有关划片招生及国家教育部和市教委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在规定时间(以下发通知为准)范围内为具有本服务区住房和户口的学生建立学籍和办理转学手续。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学生,不予建籍和转学。区教育局将运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对初中招生进行有序管理,严格审查各校新生建籍、转学工作,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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