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蓟州区公布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具体招生政

天津蓟州区就近入学招生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意见》(津教委〔2015〕1号)要求,健全科学、明晰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有效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从2022年秋季开始,蓟州区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全面实施免试就近入学。目前,《2022年蓟州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已审议通过。

  天津蓟州区就近入学招生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意见》(津教委〔2015〕1号)要求,健全科学、明晰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有效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从2022年秋季开始,蓟州区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全面实施免试就近入学。目前,《2022年蓟州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已审议通过。

  《方案》强调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综合考虑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自然村等为每一所小学、初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城区直属小学、初中招生范围由教育局划定,镇乡小学、初中招生范围由镇乡中心学校划定)。因蓟州区新城和新建居民住宅区陆续投入使用等原因确需调整招生范围时,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对热点学校招生范围进行调整时,要事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和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工作预案,积极做好宣传,确保社会稳定。

  《方案》健全完善了入学办法。小学入学,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居住证持有人的适龄随迁子女,依据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入学。小学升初中,依据初中学校招生人数和小学毕业生人数基本相当、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均衡、地理位置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定的初中招生学区片,在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未在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地初中,由教育局统一受理、审核后,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方案》严格规范入学程序。招生工作按照公布政策、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发放通知等程序有序进行,充分体现“就近入学、免费入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公布政策” ,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阳光招生”。教育局及相关学校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包括学区范围、招生日程、录取办法、招生结果、咨询方式、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途径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方案》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方案》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不得采取文化测试的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按照文化测试成绩分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将竞赛证书、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杜绝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择校行为。

  为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落实到位,蓟州区教育局成立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引导,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此外,县教育局将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及乱收费行为,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实施办法

  1.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综合考虑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自然村等为每一所小学、初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城区直属小学、初中招生范围由教育局划定,镇乡小学、初中招生范围由镇乡中心学校划定)。因蓟州区新城和新建居民住宅区陆续投入使用等原因确需调整招生范围时,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对热点学校招生范围进行调整时,要事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和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工作预案,积极做好宣传,确保社会稳定。

  镇乡小学。原则上按照行政区划,以自然村为单位划定招生范围。偏远山区也可根据交通状况、生源数量等情况,就近跨自然村划定招生范围。

  城区直属小学。以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原则,依据街道、路段划定招生范围。

  镇乡初中。原则上按照行政区划,以镇乡为单位划定招生范围。

  城区直属初中。以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原则,依据街道、路段划定招生范围。

  2.健全完善入学办法

  小学入学,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居住证持有人的适龄随迁子女,依据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入学。

  小学升初中,依据初中学校招生人数和小学毕业生人数基本相当、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均衡、地理位置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定的初中招生学区片,在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未在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地初中,由教育局统一受理、审核后,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3.严格规范入学程序

  公布政策。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阳光招生”。教育局及相关学校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包括学区范围、招生日程、录取办法、招生结果、咨询方式、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途径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报名登记。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就失业证)等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校进行报名登记。报名登记结束后,由学校汇总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材料报教育局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教育局对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各学校新生入学学位,合理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经教育局审核合格后,由招生校公布入学名单,发放入学通知,适龄儿童凭新生入学通知到所安排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不得采取文化测试的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按照文化测试成绩分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将竞赛证书、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杜绝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择校行为。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办学规模,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积极探索网上报名、面谈录取等招生办法,采用适当方式确定面谈人数和内容,不得组织选拔性考试,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必须报经县教育局备案同意后执行。

  蓟州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措施

  一是做好县域教育布局规划。以内涵发展为重点,科学规划事业发展蓝图,着力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扎实推进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努力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

  二是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轮岗交流,制定《蓟州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意见》,通过干部教师交流轮岗助推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

  三是建立联合学区管理机制。按照“强强联合、以强带弱、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模式,积极开展多校协同、资源整合、均衡发展的联合学区试验。具体做法是,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办学水平大致均衡的原则,组成若干学区,每个学区由一所具有办学优势的学校负责牵头,统一进行教师培训、教学观摩、集体备课、课堂改革、课题合作与质量考核等活动。学区内设施设备和运动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充分共享,面向学区各校开放,从而有效盘活学区内教育资源,实现学区各校教学水平的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加强联合学区工作过程指导和跟踪评估,教育局按照各联合学区上报的工作计划,随机参加学区活动,寻找活动亮点,查找工作不足,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强化联合学区活动总结,各联合学区每次活动均要形成一份文字资料。教育局对活动中涌现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对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学生不满意的学校或教师,予以及时处理解决,确保联合学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是探索实施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现有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探索实施集团化办学,启动蓟州区第一小学多校区协同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将公乐园、同乐园、山倾城三处新建校园纳入一小,坚持一套班子领导、一个模式管理、一种理念办学,各校区的干部、教师、工人由学校统一调配、定期交流,构建教学管理同步、教育科研联动、办学质量共进的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从而进一步缩小校际之间的差距,加快实现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

  五是探索高效课堂教学模式。以“班班通”信息技术为支撑,建设蓟州区数字化教学课件资源库,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推动教育思想、模式、内容、方法的全面创新,促进教学发展方式的转变,从而实现教育资源优势互补、全县教育均衡发展。

  咨询电话:400-100-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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