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市民政局 事项名称 积分落户婚姻情况审核 行使依据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受理条件 积分入户的申请人 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 积分入户婚姻情况审核工作中,以结婚证作为判定申请人为已婚的依据,不接收其他各类形式的婚姻关系证明
一.当前婚姻情况为已婚的申请人需提交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或一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的合影照片和双方个人信息均需清晰完整)
2.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上的个人信息须与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保持一致)
二.当前婚姻情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的申请人无需提交材料以上证件材料查验后,留存复印件,原件归还申请人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证件材料—打印材料接收清单—审核证件并打分—打印审核表—归还申请人证件原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无 法定时限 无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三楼民政局积分服务窗口 服务表格 无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