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审核办理指南:工商局
一、需申请人提交材料
(一)投资审批材料:
1、加盖工商登记机关上一年度年检戳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要写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
2、合法的投资证明
(二)工作年限审核材料
由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要写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无字号无公章的由经营者签字。
注:累计工作的年限,按照营业执照上记载的成立日期开始计算
(三)守法诚信审核
不需要提供。
注:此项由工商部门通过内网对市场主体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进行确认。
二、审核流程
1、用人单位向工商服务窗口递交需由工商部门审核的申请材料;
2、工商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照居住证入户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确定相应分数,将分值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
3、工商部门通过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对《天津市居住证入户积分审核表》进行打印、盖章,与申请材料一并传至积分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