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天津积分落户时间节点
01、年龄结点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即分指标中关于年龄指标的具体规定是: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20分);36-45周岁(10分)。那么怎么判断自己的年龄加分呢,以递交材料当天的年龄算吗?比如申请人向申请2017年下半年的积分落户,预计8月底提交材料,其具体出生年月是1981年10月,那么年龄指标到底能加10分还是20分?
答:年龄的计算时点为:上半年申请的为上一年的12月31日,下半年申请的为当年6月30日。也即是说申请人的出生年月在1982年6月30日之后,都可算作35周岁及以下。45周岁的年龄结点计算方法同35周岁。
02 、社会保险、纳税、住房公积金计算积分的时间结点
申请人从2015年11月开始缴纳五险,申请2017年第二期积分落户的话,社保算到什么时候,能加多少分?
答:社会保险、纳税、住房公积金计算积分的时间结点规则一致: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计算结点;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计算结点。申请人从2015年11月开始缴纳五险的话,截止2017年6月,共缴纳五险20个月,可以积累20分。
0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计算积分的时间结点
申请人今年刚刚考取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天津积分落户申请,但是不知道能不能加分,以什么时间结点来判断呢?
答:上半年申请的,证书、证明的颁证、发放时间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上半年予以计算积分;下半年申请的,证书、证明的颁证、发放时间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时间,下半年予以计算积分。不是以考取的时间,而是以颁证、发放的时间为准。
04 、“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是指什么?
申请积分落户的要求中提到,需要满足“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这个“1年”的要求怎么计算,也是跟社保积分一样天津积分落户申请,“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计算结点;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计算结点”吗?
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是指申请人在本单位(申报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不含补缴)。“满1年”是指为申报月份的前一个月为截止时间向前推12个月,且这12个月缴费的时间、险种符合相关规定。即如果申请人从2016年8月开始缴纳社保,则2017年8月份即可申报当期的积分落户。但是社保的积分为11分,2017年7月份缴纳的社保在当期的积分落户中不予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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