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人才引进政策有变动 天津人才引进的政策可以说一直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动,但是其中细枝末节的变化却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注意,特别是从2017年7月开始准备在天津人才落户的
天津人才引进的政策可以说一直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动,但是其中细枝末节的变化却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注意,特别是从2017年7月开始准备在天津人才落户的人来说。今天就把这些细微的政策性变动给大家做一个详细的汇总,好让大家在落户前做到心中有数。
一、受理条件: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的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最后一次缴费时间为上月或当月的,可以申请落户。
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最后一次缴费时间为上月或当月的,可以申请落户。在津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配偶(结婚满三年)及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子女可以随迁落户。
二、申请人须出具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或学历认证报告(需经本市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认证);
4、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若被本市事业单位聘用的需提供《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6、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在津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
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且房屋地址已在公安人口信息系统登记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落户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原始档案复印件、结婚证等)和房主同意落户证明;
2017天津人才引进政策中申请落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申请落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按照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报备制管理要求,无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