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天津积分落户政策要求,已经拥有143分的积分能落户天津了吗?
2016年3月28日,天津政府网发布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布了2016年积分落户配套实施细则。解读了《2016年天津积分落户细则出台,生育两孩者可申请》,对广大外来人员关注的有二胎能否申报积分落户和补缴社保能否加分等问题进行了分析解读。今天我们从整体上对新旧制度进行对比,来看看今年的积分落户新政策都有哪些变动。
增加申报指导线,够140分才能申报
政策原文:
第三十二条申请积分入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注:申报指导分值为140分,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第六条 积分申请人应当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准备相应材料,交本人所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登录积分联办系统完成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后,对申请人的申报指导分值进行初步测评。经初步测评达到规定分值的,用人单位应当制作本单位积分申请人名册,通过登录积分联办系统预约受理时间,按照预约的时间到积分受理点办理相关手续。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市人力社保局)
解读:往年申报积分入户没有分数限制,今年新增了申报指导线,够140分才能申报,而且这个分数线不固定,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因此,办理流程有所调整:用人单位登录积分联办系统完成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后,需要对申请人的申报指导分值进行初步测评。经初步测评达到规定分值的方可预约申报。据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设置申报指导线可使部分较低分值人员避免无效劳动,同时减轻积分受理窗口压力,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多项加分项目调整 公积金和专利都能加分
详见《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解读:增加了部分加分项目。
对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每年积2分,具体积分认定的标准是: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结合我市“双创”工作,对“拥有有效中国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加20分,具体需要提供的证明是:颁证日期在3个月内的中国发明专利登记簿副本;
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20分);二等功(10分);三等功(5分)。
调整了部分加分项目。
在天津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者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产权住房可积累40分,相比于去年,和父母共有产权的住房也可以计入积分;在落户地区上,明确标准:申请落户集体户口的不予该项目积分。
削减了部分加分项目。
受教育程度项目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历不再计入积分,而去年可以积累20分;
投资纳税项目中,取消投资加分项,去年的规定是“上一年度缴税额10万元及以上、本年度年检合格的在津注册企业,个人在该企业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可积累30分;
工作年限项目中,取消“稳定在一个单位工作10年及以上”20分的加分项。
具化减分项目,对原不具操作性的减分项内容进行修改。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减30分;
持证人5年内有申办积分入户时提供虚假信息记录的(包括虚假户籍、学历、专业、就业住房、投资、纳税证明等),每次减30分;
持证人5年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减100分;持证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减30分。
增加预审环节 积分落户随迁子女可同步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