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2年入学

天津静海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2年入学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精神,做好静海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2年入学和转学登记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天津静海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2年入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精神,做好静海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2年入学和转学登记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居住证持有人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静海接受义务教育,应在就学前一年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乡镇教育办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登记地点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静海接受义务教育,依据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实行属地安置、属地管理。

  1.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为区城以外乡镇村、街的持证人,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到居住证所载明的乡镇教育办办理登记手续,由乡镇教育办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2.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为区城区域的持证人,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到静海镇教育办办理登记手续,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三、需要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静海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在静海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静海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2022年入学的新生还需要提供天津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静海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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